某实验室2025至2027年度日常零星基建项目第三方材料检测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某实验室2025至2027年度日常零星基建项目第三方材料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B******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1日
开标日期:2025年7月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樱花路8号3#厂房
投标报价:4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718号-2
投标报价:55%
第三******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埠路北经五路东综合楼办公楼及餐厅(清风路51号)
投标报价:28%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某实验室2025至2027年度日常零星基建项目第三方材料检测服务
招标人名称:某实验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内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汪浩扬、张春梅
联系电话:0551-******-8611;******
公示期: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汪浩扬、张春梅,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