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办公室关于征集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的通知》(粤智机专〔2025〕24号)、《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5〕1号)等文件要求,厘清全市人工智能企业现状与发展基础,进一步研究明确重点支持事项。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专班牵头编制《东莞市人工智能重点企业认定指南(试行)》(附件1),拟征集遴选一批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
一、征集对象
依法在东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范围
(一)基础层人工智能企业: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算力基础(包括人工智能芯片、智能服务器、智算软件平台、智算中心、智能云服务等)和人工智能数据基础(包括人工智能基础数据服务、人工智能数据集等)、人工智能算法基础(包括人工智能算法框架、人工智能模型架构等)。
(二)技术层人工智能企业: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模型(包括通用基础大模型、垂直行业/领域大模型、大模型开放平台、AI开源社区等)和工具(AI Agents、模型平台/模型服务等),以及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知识图谱、AI开放平台、AI开发平台等。
(三)人工智能终端产******居设备、智能医疗设备等人工智能终端产品的企业。
(四)应用层人工智能企业:主营业务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应用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居、智能政务、智慧城市、智能环保、智能法律、智能文旅、智能建筑及其他智能应用的企业。
三、遴选标准
企业在业务范围(征集范围)、研发人员构成、研发投入、创新产出、营收能力等方面符合《认定指南》中相关条件。
四、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和配合本次征集工作,如实提供企业相关信息。下来对纳入市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库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在资金政策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按《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对入库企业人才子女义务教育学位安排予以重点支持;对优秀的AI产品和AI解决方案将在宣传方面予以重点推广。
征集遴选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对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意义重大。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参照《认定指南》广泛发动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参与征集,认真审核企业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推荐表(附件2),于5 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反馈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专班。
附件:1.东莞市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指南(试行)
2.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情况表
附件1:东莞市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指南(试行).doc
附件2: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情况表.xls
东莞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
创新发展工作专班(代章)
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方耀卿,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