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白鹿河谷eod先行示范点项目
策划及概念方案设计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彭州市白鹿河谷上书院片区,包含新建中法文化交流中心及上书院改造利用,其中中法文化交流中心用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上书院改造约1万平方米。
比选范围:包括上书院及新建中法文化交流中心片区策划、上书院文物保护改造利用策划、概念方案设计等工作,并配合比选人完成项目投资决策及规划审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规划审批,并配合后期初步设计指导。
2.3服务地点:四川省彭州市。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概念方案或方案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策划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建设项目策划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其他要求
3.2.1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参选)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中海国际中心f座0917室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
******: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
************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服务中心(网址: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中海国际中心f座0917室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