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集团物流事业部2025年承运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集团物流事业部2025年承运商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0625-******
3、招标内容:******集团物流事业部2025年承运商招标项目,本项目分为34个标项,标项1-3:全国药械配送服务(浙江省外配送);标项4-21:浙江省内药械配送服务(杭州、金华、温州、上虞、宁波始发至全省);标项22-34:区域性药械配送服务(杭州、金华、温州、上虞、宁波始发至各自辐射区域)。具体标项如下:
区块 | 标项 | 始发库 | 地区 | 预计件数(万件) |
全国药械配送服务(浙江省外配送) | 1 | 杭州库 | 安徽省 | 0.6 |
北京市 | 0.92 |
福建省 | 0.68 |
甘肃省 | 0.15 |
广东省 | 13.31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0.64 |
贵州省 | 0.08 |
海南省 | 0.04 |
河北省 | 0.62 |
河南省 | 2.26 |
黑龙江省 | 0.06 |
湖北省 | 1.67 |
湖南省 | 3.11 |
吉林省 | 0.44 |
江西省 | 1.04 |
辽宁省 | 0.84 |
内蒙古自治区 | 0.06 |
青海省 | 0.02 |
山东省 | 2.09 |
山西省 | 0.15 |
陕西省 | 0.9 |
上海市 | 0.6 |
四川省 | 1.34 |
天津市 | 2.9 |
西藏自治区 | 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0.28 |
云南省 | 0.2 |
重庆市 | 2.23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0.01 |
2 | 杭州库 | 江苏省 | 7 |
3 | 上虞库 | 安徽省 | 2.06 |
北京市 | 0 |
福建省 | 2.75 |
甘肃省 | 0 |
广东省 | 4.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0.02 |
贵州省 | 0 |
河北省 | 0.12 |
河南省 | 0.79 |
湖北省 | 0.06 |
湖南省 | 0.03 |
吉林省 | 0.01 |
江苏省 | 0.84 |
江西省 | 0.05 |
辽宁省 | 0.01 |
山东省 | 0.27 |
山西省 | 0.01 |
陕西省 | 0.03 |
上海省 | 0.07 |
四川省 | 0.05 |
天津省 | 0.39 |
新疆省 | 0.01 |
云南省 | 0.13 |
重庆省 | 0.34 |
浙江省(除绍兴地区) | - |
海南省 | - |
黑龙江省 | - |
西藏自治区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 |
内蒙古自治区 | - |
青海省 | - |
浙江省内药械配送服务(杭州、金华、温州、上虞、宁波始发至全省) | 4 | 杭州库 | 杭州地区 | 32 |
5 | 丽水地区 | 18 |
6 | 上虞仓 | 11.5 |
绍兴地区 | 10.5 |
7 | 嘉兴仓 | 17 |
嘉兴地区 | 20 |
8 | 衢州地区 | 9 |
9 | 台州仓 | 8 |
台州地区 | 20 |
10 | 舟山地区 | 6 |
11 | 金华仓 | 29 |
金华地区 | 20 |
12 | 杭州库(个人腹透液) | 杭州地区 | 0.33 |
湖州地区 | 0.01 |
嘉兴地区 | 0.02 |
金华地区 | 0.01 |
丽水地区 | 0.01 |
宁波地区 | 0.01 |
衢州地区 | 0.01 |
绍兴地区 | 0.03 |
台州地区 | 0.03 |
温州地区 | 0.04 |
舟山地区 | 0.01 |
13 | 杭州库 | 温州仓 | 38 |
14 | 慈城/宁波仓 | 39 |
15 | 温州库 | 金华 | 0.91 |
台州 | 2.26 |
杭州 | 0.91 |
绍兴、湖州、嘉兴、宁波、衢州、丽水、舟山 | 0.31 |
16 | 金华库 | 杭州地区 | 9.06 |
湖州地区 | 0.73 |
嘉兴地区 | 0.88 |
丽水地区 | 3.42 |
宁波地区 | 2.4 |
绍兴地区 | 2.03 |
台州地区 | 5.55 |
温州地区 | 6.06 |
舟山地区 | 0.85 |
衢州地区 | 32.5 |
17 | 上虞库(腹透线) | 除绍兴、嘉兴、杭州主城区外的地区 | 11 |
杭州主城区 | 6.33 |
绍兴、嘉兴地区 | 15.17 |
省内英特子公司调拨 | 6.67 |
18 | 上虞库(省内三九) | 绍兴市外浙江省内 | 22 |
19 | 上虞库(省内普药) | 绍兴市外浙江省内 | 13 |
20 | 宁波库 | 绍兴地区 | 0.31 |
杭州地区 | 0.56 |
金华地区 | 0.4 |
温州地区 | 0.19 |
嘉兴地区 | 0.07 |
湖州地区 | 0.04 |
台州地区 | 0.81 |
丽水地区 | 0.09 |
衢州地区 | 0.05 |
江苏地区 | 0.01 |
其他地区 | 0.01 |
21 | 舟山线 | 3 |
区域性药械配送服务(杭州、金华、温州、上虞、宁波始发至各自辐射区域) | 22 | 杭州库 | 余杭地区 | 7 |
23 | 萧山地区 | 14 |
24 | 温州库 | 苍南、平阳 | 13.69 |
苍南、平阳冷链(保温箱) | 0.31 |
25 | 泰顺、文成 | 5.16 |
泰顺、文成(保温箱) | 0.85 |
瑞安 | 3.44 |
瑞安冷链(保温箱) | 0.1 |
26 | 金华库 | 金华地区A(浦江、东阳、武义、永康、兰溪) | 65 |
磐安线 | 5 |
27 | 金华地区B(金华、义乌) | 48 |
28 | 上虞库 | 绍兴市内普药(含三九) | 44 |
29 | 宁波库 | 宁波地区 | 10 |
30 | 宁海、象山 | 11 |
31 | 江北、鄞州、海曙 | 11 |
32 | 镇海、北仑 | 9.5 |
33 | 余姚线 | 9 |
34 | 宁波地区 | 8 |
4、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①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 ②标项1-3:全国药械配送服务: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标项4-21:浙江省内药械配送服务: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标项22-34:区域性药械配送服务: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 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
④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药械配送项目的业绩(要求业绩合同期内金额大于5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提供2024年度药械配送项目营业收入证明: 1)合同复印件: 提供2024年内签订的药械配送项目合同关键页(封面、甲乙双方信息页、签字盖章页)。 2)发票复印件: 提供对应合同在2024年度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明细需注明“药品配送”“医疗器械配送”等字样)。 发票合计金额≥50万元。 3)银行回款凭证: ******银行收款回单(显示付款方名称、金额、日期),证明收入已实际到账。 说明:第1)项“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第2)项“发票复印件”和第3)项“银行回款凭证”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
(2) | 投标人具有投标标项的承运能力,其中:标项1-3:全国药械配送服务:投标人拥有车辆不少于25辆;标项4-21:浙江省内药械配送服务:投标人拥有车辆不少于20辆;标项22-34:区域性内药械配送服务:投标人拥有车辆不少于5辆。配送车辆必须符合药械配送要求,规格要求为:封闭式货车。(不同标项不得重复提供车辆) | 提供 ①自有及租赁运输车辆清单(如为分、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自有车辆,须提供投标人与其关联关系证明,且投标人须对该关联企业持有51%及以上股权) ②车辆的资质档案(行驶证、保单) ③资格预审文件发出日前一年内的车辆维护记录、车辆清洁记录 |
(3) | 投标人拟派驾驶员【不少于“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条提供的车辆所需驾驶员数量要求】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或为与投标人存在劳务关系的人员。 | 提供 ①驾驶员清单及驾驶资历证明(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②直接接触药械人员的健康档案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出日前一年内药械人员从业体检合格报告复印件) ③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其为本公司正式职工;如为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用工模式的,需提供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协议,证明人员与投标人存在劳务关系。 |
(4) | 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1个(含)以上的药械专属暂存分拨点/网点(专门用于储存和操作药械、医疗器械等医疗健康产品的物理空间。其核心要求是与非药械(如食品、日用品、普通化学品等)进行彻底、有效的物理隔离,并配备保障药械质量与安全的全套设施)。 用于储存区域必须与库区其他货物进行物理隔离。 用于药械分拨或暂存的场地(无论是自有或租赁)必须配置: 符合药械储存温控要求的温控设备。 ******消防设备、防虫防鼠设备等。 | 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标项对应的,所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网点完整目录清单; 网点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为自有)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 业主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为租赁); 清晰标明面积的库房布局图; 温控设备现场照片(能证明设备存在且符合要求); 库区现场环境卫生照片; ******消防、防虫、防鼠等设施的实际配置情况)。 |
(5) | 投标人当前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货物运输险保单。 该保单必须是以投标人公司名义购买的全年货物险合同。 如中标,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整个服务期限内,每年持续购买符合要求的货物运输险。 投标人须承诺:该货物运输险的保障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人无需再为本项目另行投保。 | 提供 ①在有效期内的货物运输险的保单,保单合同内须包含:被保人、保险有限期、保险额等; ②服务期内续保的承诺函。 ③该保险保障覆盖本项目,招标人无需另行投保的承诺函。 |
(6) | 投标人须是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提供承诺函。 注: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
(7) | 投标人配送车辆配备GPS电子围栏导航设备或动态定位设备。 | 提供系统截图、系统注册知识产权证书或设备购置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 |
(8) | 投标人不得将药械配送服务转包。 |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关于“特殊药品运输不得委托,普通药品不得再次委托储存”的规定; (2)近三年(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起倒推36个月)未发生任何药械类运输转包行为; (3)中标后不以任何形式将运输业务转包。 |
(9) | 投标人不得将药械类货物与非药械污染风险物品混装运输。 |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在运输过程中,药械类货物(含药品、医疗器械等)严禁与任何易产生异味、粉尘或存在污染风险的非药械类物品(如生鲜食品、化学品、日化用品、活体动物、有强烈气味的物品等)混装于同一运输单元(车厢、集装箱等)内,以防止药械污染、串味及交叉污染。 |
(10) | 投标人提供阳光宣言。 | 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阳光宣言。 |
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恕不退还。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1)接受电汇购买,电汇购买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电子版扫描件、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电子版扫描件、汇款凭证电子版扫描件、增值税开票资料(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附表:拟参加资格预审申请标项响应表”,发送至******;(2)接受现场领购、电汇购买,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第(1)条中所述的资料。
6、资格预审文件答疑: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请于2025年10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以前提供书面答疑问题,以传真形式传至Fax:0571-******或将电子文本发E-Mail至******。招标人仅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合理疑问将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层1307室。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11、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13、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 邮编:310003
联 系 人:马健飞、汪江洪
电 话:0571-******/******
传 真:0571-******
电子信箱:******、******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帐 号:************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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