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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计算机及网络机房运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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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7-03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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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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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计算机及网络机房运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16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JXC-2025CS052110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计算机及网络机房运维)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21万

序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备注

1

一线驻场服务

1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第二章采购需求

2

二线应急服务

2万元

3

安防机房运维服务

4万元

4

常规备品备件,零星工程采购

3万元(固定报价)

(七)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时间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所任职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供应商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16磋商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三)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v-settle-front/registry)。

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开启)时间:2025年716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为保证磋商过程、磋商事项的详尽、细致、到位,建议各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技术、报价的磋商,磋商顺序******服务中心四楼)。无法到现场的,通过政采云在线询标方式进行磋商事项的确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716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最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甲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甲方、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甲方信息

称: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址: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人:雷女士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人:董玉婷

联系方式:0579-******/******

(三)项目采购监督部门

称: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审计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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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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