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卷帘门维保项目 招标人为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卷帘门维保项目
2.2 项目投资:约16万元。
******消防卷帘门等)的维修维护保养。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投标人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咨询电话为:010-******。
4.2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3 投标人通过平台找到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招标文件平台下载费400元(非代理公司收取)。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
4.6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4.8投标文件的制作
4.8.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4.8.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4.8.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8.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2 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远程开标大厅(******),如自愿参与现场开标,可自行到达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7会议室。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传递交。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5.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友谊大街68号
联系人:刘国栋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号
联系人:邢瑞芳
电话:0472-******转804
2024年12月11日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