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技术项1-1现更正为:
“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现状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供配电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照明系统、室内设备系统、特殊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围护结构等)进行评价:①针对本项目有提供现状分析方案的得2.8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合理有效的得3分;③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技术项1-10现更改为:
“1-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理念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否体现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是否能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评价: ①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节能理念基本完整、内容基本符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不足部分不影响本项目实施的得2.8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提供的节能理念完整,完全符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具备上述要素且操作性强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明显问题的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3、服务内容—3.1条款现更改为:3.1托管服务内容如下(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项目 | 明细 |
1 | 能源供应 | 托管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能源供应且及时缴纳电费 |
2 | 为提供服务需配套的建设、部署 | 项目建设要求(节能改造及技术优化) | 中央空调节能改造 末端节能改造 模块机节能改造 分体空调节能改造 温度外泄阻隔 可再生能源利用改造 |
3 | 平台部署 | 智慧机电设备运维管理平台建设 |
4 | 智慧运维服务 | 配电室年检 |
5 | 综合能源管理服务 | 能源管理服务包含能源管理系统和能源管家服务(托管期为10年) |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3、服务内容—3.2节能改造内容及要求-▲3.2.2.1低碳能源管理平台维保”条款。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3、服务内容—3.2节能改造内容及要求-▲3.2.2.10智慧运维管理服务现更改为:“3.2.2节能改造内容-▲3.2.2.9智慧运维管理服务:托管期间中标人需负责配电室年检。”。
6、请投标人下载更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更改后的要求编辑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6号华龙大厦2209单元
联系方式:(0592)******-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2)******-8003